2021年10月10日,N某(女,28岁,现居住在永隆镇)在淘宝网上找“刷单”工作时,淘宝店铺“乎乎小店789的小店”的客服称有“刷单”工作,N某按照对方要求购买9999元的行李箱,因余额不足交易未成功,对方又指导其注册“网商贷”,并要求N某在支付宝中帮对方代付款,N某打开支付宝之后帮对方代付39960元后对方将N某拉黑,N某发现被骗后到永隆派出所报警,共被骗39960元。
2021年10月11日京山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对受害人进行电话回访,受害人称接受过反诈知识的宣传,签订过承诺书也下载过国家反诈中心APP,因急于求职赚钱,随之掉入骗子设置的刷单陷阱。
近期,京山市刷单诈骗案件频发,反诈中心为大家科普下刷单行为,请大家进行转发宣传。
首先,刷单行为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刷单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京山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您:网络招聘兼职刷单100%是诈骗。这个世界本没有刷单,骗子发现了,也就招人来刷单了。现在无论你在哪里搜索“刷单”,搜到的招聘内容100%是骗子发布的。刷单诈骗的目标客户群一般是分三种,一种是涉事未深的大学生,一种是文化程度不高,工资较低的社会青年,还有一种是没有工作的人。
不要有“贪图小便宜”和“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找工作要到正规的招聘、中介平台或公司,签订详实的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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