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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警方发布禁赌、禁鞭通告!

2022-01-15 1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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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赌通告】

致广大京山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以来,京山市公安局紧盯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涉“赌”问题,持续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年侦办涉赌刑事案件11起,其中赌博4起、开设赌场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人,移送起诉10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306起,其中赌博232起、为赌博提供条件74起,治安处罚1269人,其中治安拘留处罚169人,之中因为为赌博提供条件违法受到拘留处罚的达32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受到拘留处罚的达11人。


赌博蒙蔽人心、败坏风气、破坏家庭、影响稳定,被视为“万恶之源”,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人人深恶痛绝。2022年春节将至,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又有抬头趋势,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现号召广大市民朋友:


一、远离赌博,从我做起。当好志愿者,从自己做起,自觉远离赌博场所,远离赌博人员,远离赌博行为。当好劝解员,从家庭做起,教育家庭成员拒绝赌博,劝导亲友、邻里远离赌博。当好示范员,作好表率,广泛宣传禁赌。


二、勤劳创业,倡导文明。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高尚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不劳而获、好逸恶劳的腐朽思想和不良作风。


三、积极配合,参与禁赌。发扬主人翁精神,当好禁赌活动“宣传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当禁赌活动“战斗员”。树立“禁赌人人有责”的意识,大胆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


四、支持防疫,取缔非法。当前,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的棋牌室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远离棋牌室,支持涉赌棋牌室的取缔、关停。


“远离赌博陋习,共建文明京山”。为了个人平安、家庭美满、社会安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人人参与禁赌斗争,为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共建富强、美丽、活力、幸福新京山贡献自己的力量!


                                   京山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1日






京山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
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一切赌博行为。凡是用财物作赌注,以一定方式比输赢的行为都属于赌博。

二、严厉打击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麻将、棋牌、电子游戏机、"******”、互联网平台等工具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和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对公账户给他人用于赌博等行为。

三、麻将馆、棋牌室、电子游戏室、宾馆酒店、茶楼、农庄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麻将、棋牌、赌博机等工具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整改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关停、取缔,对开设者、组织者、获利者依法处罚,对赌博工具予以收缴、销毁。

四、对参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赌资、赌具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所得一律收缴追缴,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五、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0000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构成赌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有组织的职业赌博团伙,以赌博为业、屡教不改的涉赌人员,暴力护赌、充当保镖、追逼赌债的黑恶势力,放高利贷等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犯罪人员,第三方支付机构和为赌博提供网络服务的网络运营商,依法从严惩处。

七、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有涉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依规予以纪律处分。

八、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涉赌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赌博的欺骗性、危害性,自觉抵制诱惑,并积极支持打击赌博活动。发现有关涉赌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证人进行严格保密和保护。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京山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5日




【禁鞭通告】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市委、市政府通过广泛征集民意,决定自2018年1月25日起,在京山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20年1月2日,京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京山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鞭区域为:东起老柳河路,西至凤凰路,北起长荆铁路(含京山殡仪馆和马刨泉公墓),南至南环线。禁鞭区内除京山殡仪馆和马刨泉公墓可使用电子礼炮外,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电子礼炮。

“禁鞭”是市委、市政府为保障人民安全、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得到了群众的衷心拥护。“禁鞭”工作实施以来,已有20余人因违反“禁鞭令”受到行政拘留处罚。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禁鞭成果,助推“创城”工作,我们号召广大市民朋友: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礼花的宣传者。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自身做起,教育引导家人、朋友树新风、弃陋习,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礼花,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礼花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鞭令”,做到不违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礼花,尽己之力守护京山蓝天碧水。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礼花的监督者。从平常做起,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积极支持“创城”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的行为立刻进行有效劝阻,或拨打举报电话:110。

四、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礼花的示范者。从关键少数做起,号召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优秀青少年、广大志愿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带头抵制燃放行为

    市民朋友们,城市因文明而美丽,生活因文明而精彩,让我们共同呵护美丽家园,共建富强、美丽、活力、幸福的新京山!

                  

          京山市公安局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最严“禁鞭令”了解一下


 京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京山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鞭工作的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京山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含传统火药类烟花爆竹和电子礼炮(声音、闪光度与传统烟花爆竹相似的电子产品)。


二、本通告所指禁鞭区范围为京山城区(含新市街道、永兴街道、温泉街道)东起老柳河路,西至凤凰路,北起长荆铁路(含京山殡仪馆和马刨泉公墓),南至南环线(以下简称禁鞭区)。京山殡仪馆和马刨泉公墓可使用电子礼炮。


三、本通告所列禁鞭期包括传统节日在内的全年所有时段。


四、任何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均不得在禁鞭区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格实施“五个一律”:凡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凡在禁鞭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并在新闻媒体上爆光;凡是不服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不听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凡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违反禁鞭规定的,一律取消该单位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黄牌警告;凡党员干部违反禁鞭规定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对制止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或抵制、阻挠、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京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来源:京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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