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下落不明的京山籍滞留缅北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通告
(第一批)
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对下落不明的11名京山籍滞留缅北人员拟作出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1、一律冻结户口,停办所有户政和出入境业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口;
2、一律冻结银行账号和电子支付;
3、一律关停手机卡业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4、一律截断政策补贴补助,暂停或取消本人低保,医保等相关福利;
5、一律暂缓出具子女及直系三代亲属政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
6、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7、一律严格依法从重打击;
请以下11名滞留缅北人员立即与户籍地派出所联系,截止2月5日前仍未主动联系户籍地派出所或报备入境回国的,将按照政策、法律、法规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京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来源:京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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