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今天,京山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召开《京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热烈欢迎出席此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和代表!”2月21日下午15时,京山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召开《京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京山市人大、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大队等单位代表,新闻媒体、零售户、消费者等代表,京山市局申请方代表共计15人参加此次听证会。荆门市局专卖办、法规科等代表旁听会议。
随着“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京山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原《京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已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京山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修订新合理布局规划,取消无直接法律依据或不合理的准入条件,降低市场主体进入卷烟零售市场的“高门槛”势在必行。
2023年1月以来京山市局从京山市和屈家岭卷烟市场实际出发深入调研,依程序分别向京山市司法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发函征求《京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草案)》修订意见,在京山门户网站“新京山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三轮次修改完善。
会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听证议程,由主持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修订背景、代表产生办法、到会人员情况以及主持人人选有关情况。
在“解释说明修订理由和依据”议程中,京山市烟草专卖局申请方代表就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主要目的、修订原则进行阐述,细致解读了修订各条款的理由和依据。
在“提问与解答”议程中,各方代表就外地户口、测距方式、优抚政策和经营场所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经申请方代表的答复后一致表示满意
最后,主持人对听证会作总结,并表示听证会结束后,社会各方如还有意见和疑问,仍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向申请方提出。参会人员对本次会议记录进行审阅并逐一签字。
下一阶段,京山市烟草专卖局将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渠道,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和后续监管工作的监管,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新规划亮点
(一)“零售点”定义更加明确规范
第三条 本规划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平层开放式经营场所,应当具有可以被不特定消费者所辨识的特征,有专门陈列烟草制品的柜台、货架等经营设施。
(二)突出“未成年人保护”
第五条 (二)持证人办理延续申请,除因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等限制性规定以及政府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经营烟草制品的场所外,不受本规划调整的影响。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殊地点方面1.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其进出通道口(学校正门)两侧分别向外延伸距离不足50米的经营场所;
(三)明确现场勘验的测量标准、执法规范
本次修订,对商铺、住宅及仓储场所等不同经营场所进行了进一步区分,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勘验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补充和明确,有效避免了不规范执法的情形发生;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也可对照相关条款内容,对本人是否符合****条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执法人员是否公平公正执法进行自查或监督。
(刘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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